泄夺有余:是灵丹妙药,还是饮鸩止渴?
泄夺有余:是灵丹妙药,还是饮鸩止渴?
吾辈隐于山野,本不愿多言,奈何如今庸医当道,视《黄帝内经》为无物,断章取义,贻害苍生。今日不得不提“泄夺其有余”这五个字,这本是中医治病救人的金科玉律,却被一些人念歪了经,变成了杀人不见血的刀。
何谓“泄夺其有余”?
《灵枢·刺节真邪》有云:“凡刺大邪日以小,泄夺其有余乃益虚。” 灵枢·刺节真邪 说的明白,这是针对“大邪”,也就是实邪而言的。邪气盛大,一时难以祛除,故要慢慢泻之,使其逐渐衰退。这里的“泄夺”,绝非一味地攻伐,而是要像抽丝剥茧一般,一点点地将邪气化解。
你们看看现在那些个“速成中医”,但凡见着什么“上火”、“湿气重”,便立马开出清热解毒、利水渗湿的药。也不管病人是真火还是虚火,是寒湿还是湿热,一通乱泻,结果呢?轻则病情加重,重则元气大伤,甚至丢了性命!
“有余”的真相:虚实之间
要知道,人体是一个精妙的平衡系统,阴阳互根,虚实相生。“有余”往往是“不足”的表象。好比那阴虚火旺之症,明明是肾阴亏虚,不能制约阳气,导致虚火上炎。若是不辨证清楚,只顾着泻火,岂不是雪上加霜,进一步耗损阴液?
再比如,现在很多人动不动就说自己“湿气重”,要祛湿。可这湿气是怎么来的?是脾虚不能运化水湿,还是外感湿邪?若是脾虚,不健脾益气,反倒一味地利水,只会让脾气更虚,湿气更重。这岂不是南辕北辙,缘木求鱼?
辨证施治:差之毫厘,谬以千里
“泄夺”二字,绝非随随便便就能用的。用之前,必须先搞清楚病因、病位、病性,辨明是何种“有余”证。是实热还是虚热?是外邪还是内生?是脏腑之邪还是经络之邪?只有辨证精准,才能对症下药,否则只会适得其反。
想当年,我曾遇到过一位病人,高热不退,面红目赤,舌红苔黄,脉洪数有力。按理说,这应该是实热之证,理应清热泻火。但我仔细诊察后发现,病人虽然高热,但精神萎靡,四肢厥冷,大便溏泄。这分明是阳气外越,虚阳浮越之证。我没有用苦寒之药,而是用了回阳救逆之法,引火归元,结果病人很快就退了热,转危为安。
庸医之害:滥用泻法,祸国殃民
如今,一些个“砖家”、“叫兽”,拿着几本速成教材,就敢给人看病。他们根本不懂什么阴阳五行、经络脏腑,只会照本宣科,生搬硬套。见热就清,见湿就祛,见瘀就活,也不管病人能不能受得了。这种庸医,简直是草菅人命,祸国殃民!
更有甚者,打着“排毒养颜”的旗号,滥用泻药,欺骗消费者。他们宣称,人体内有各种“毒素”,需要定期“排毒”。可他们所谓的“毒素”,根本就是无稽之谈!长期服用泻药,只会损伤脾胃,耗气伤血,导致面色萎黄,精神不振,甚至引发各种疾病。
反思与建议:回归经典,整体调理
中医的根本在于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。我们不能只看到病症的表面,更要深入探究病因的本质。要回归经典,认真研读《黄帝内经》、《伤寒论》、《金匮要略》等古代医书,学习古人的辨证思维和治疗方法。要注重临床实践,多积累经验,才能真正掌握中医的精髓。
希望各位同道,能够引以为戒,切勿盲目“泄夺”,要谨记“虚者补之,实者泻之”的原则,辨证施治,整体调理,方能真正造福患者。否则,只会将中医这门古老的医学,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。
2026年,我这个老朽,也只能在此空发几句牢骚了。